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工信部关于强化创新引领重点工作的部署,加快融合发展先进制造业,以及《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和上海市政府发布的《关于加快本市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在市经信委的指导和支持下,中国工业设计研究院定于2019年1月开始启动“中工业设计研究院设计大奖”评选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大奖宗旨
中国工业设计研究院设计大奖以“激发创新活力 促进产业发展”为使命,旨在促进工业设计和产业的融合发展。通过评奖活动全面检验和展示中国工业设计实力和水平,营造产业发展良好氛围,促进工业设计创新发展,助推制造强国建设。与此同时,通过评奖活动可以为优秀作品“代言”,为优秀企业“搭台”,为优秀设计师“举旗”,为创新创业企业“助跑”。目标是将“中国工业设计研究院设计大奖”打造成最具权威性、公信力和创新性的工业设计奖项。
二、名称及主题
(一)名称:中国工业设计研究院设计大奖
(二)主题:激发创新活力 促进产业发展
——为优秀作品“代言”,为优秀企业“搭台”,为优秀设计师“举旗”,为创新创业企业“助跑”,弘扬创新理念,激发创新活力,促进工业设计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提升中国产品竞争力,推动中国产业升级和经济转型。
三、组织架构
(一)指导单位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主办方
中国工业设计研究院、中国工业设计(上海)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三)协办方
上海市工业经济联合会、上海产业创意设计协会、上海设计之都促进中心、上海制造业创意设计中心等。
四、活动时间安排
2019年1月1日-6月17日,大奖启动筹备工作。
2019年6月18日-10月31日,线上征集作品。
2019年11月上旬,开展初评。
2019年11月下旬,开展现场综合复评。
2019年12月,公布获奖名单,并举行颁奖典礼。
五、参评类别及范围
本次大奖分为企业组和院校/个人组
申报作品分为“产品(作品)”及“概念设计作品”。
产品范围为:[1]装备制造设计、[2]交通出行设计、[3]电器、仪器、仪表设计、[4]时尚生活设计、[5]医疗器械设计、[6]电子信息设计、[7]航天航空设计、[8]其他设计。
产品(作品)须为近两年内(2017年1月1日之后)已上市的产品,概念设计作品无须受上述限制。
概念设计作品围绕上述8个类别,具有前瞻性的创意设计概念作品。
六、参评主体及范围
在中国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机构、院校、个人皆有资格申报。
七、参评办法
大奖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打印完整的申报书并寄送书面材料(书面材料需盖章)。
(一) 网上申报
1、网上报名通道:
(1)企业报名:通过中国工业设计研究院设计大奖官方网站www.award.cidichina.com,选择企业注册完成报名注册后,登陆申报系统,进行在线填报并提交相关电子材料。
(2)院校及个人设计师通道报名:通过中国工业设计研究院设计大奖官方网站www.award.cidichina.com,选择院校及个人设计师注册完成报名注册后,登陆申报系统,进行在线填报并提交相关电子材料。
2、电子材料主要内容
(1)1张幅面规格为160cm*90cm(竖向),分辨率等于150dpi的JPG格式合成图片,合成图片内容包括设计产品/概念作品名称、三维效果图、外观尺寸图、产品三视图、效果图、结构细节等,大小在30MB以内。请勿标识可识别出应征者的信息。
(2)产品/概念作品的设计说明请着重围绕大奖评选标准描述(具体内容详见评选标准)
(3)上传申报主体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院校及个人申报需上传个人身份证图。
(4)上传申报作品的知识产权、获奖、荣誉等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10月31日(10月31日17:00系统关闭)
(二)寄送书面材料
1、完成网上申报后,需在系统中打印有水印的《中国工业设计研究院设计大奖申报书》且签字盖章(企业选择打印作品,院校和个人选择打印设计师)。其他书面材料按照网上申报所上传的要求(签字盖章),并附在申报书后连同上述申报书寄送至中国工业设计研究院(请务必保存系统生成的电子文本)。书面材料需一份,进入复评书面材料另行通知。
2、寄送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政立路477号创智科技中心2号楼15楼
王一申先生收 电话:13701862307
3、书面材料接收截止日期:11月3日(以收到材料日期为准)
11月3日后未收到申报主体申报的书面材料,视为申报主体主动放弃。
八、评选流程
中国工业设计研究院受理申报材料,所有奖项的评审流程包括­初评、复评二轮评审环节,采用线上打分初评和现场答辩复评相结合的方式,同时将企业参评的优秀产品/概念作品与学校参评的产品/概念作品分开评审。初评环节按不同领域采用在线图文评审方式进行评审。复评环节采用现场实物、模型、产品视频或网络在线答辩的评审方式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大奖组委会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九、奖项设置
1、除上述奖项外,大奖组委会将另设多个专业领域奖项。
2、评奖结束后,将举办颁奖典礼,由大奖组委会向获奖企业和个人颁发相应奖杯及证书。
十、评选标准
1、标准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有关技术、标准等规定。
2、原创性:产品、设计作品应具有一定的独创性,不存在模仿他人作品及违反知识产权保护的行为。
3、创新性:突出科技与艺术的结合,有效使用新结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创新点突出;设计创意独特新颖,提供新的问题解决方案,引导未来产品发展趋势;具有独特的综合表现力。
4、实用性:材料运用及功能结构合理,性能稳定,能满足使用、维护及安全方面要求,已经或适合批量生产制造。
5、经济性:适合市场某类人群、某种环境的需求,具备较高的性价比,能够提高经济效益,提升产品品牌价值。
6、工效性:具有良好的舒适性、便捷性,识别与操作简单、高效,人机关系协调。
7、环保性: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在制造、流通、使用、回收全过程注重节能、环保。
8、审美性:色彩搭配合理,形态体现科技与艺术的结合,与使用环境相协调。
十一、知识产权及有关说明
(一)知识产权
1、申报主体或设计师须对申报作品就参与本次大奖评选及展示等相关事宜具有全面、完整、可支配的知识产权。所有获奖产品/概念作品,大奖组委会将统一委托第三方验证机构进行知识产权等相关信息验证。侵权或抄袭作品一经发现,组委会取消其评选资格,召回证书、奖杯等荣誉,追回奖金,并由申报主体承担相关全部法律责任。
2、对于尚未取得相关知识产权或尚未取得专利授权的申报作品,申报主体或设计师需在报名后及时补交相关知识产权证明。
3、对于尚未取得相关知识产权证明的申报作品,组委会有权要求申报主体作出书面保证。
4、对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申报作品,组委会有权保留甚至撤销该作品的评奖资格。
5、如获奖作品存在知识产权瑕疵,组委会有权撤销获奖资格。如因申报作品存在知识产权瑕疵造成主办方经济、名誉方面损失,主办方有权要求申报主体赔偿。
6、申报主体拥有评选产品(作品)的相关知识产权,并授权组委会对申报作品进行媒体宣传、出版发行、展示等。
7、同一申报作品只能由一个申报主体申报。
(二)有关说明
1、寄送至评选组委会的书面资料概不退还。申报主体不得向组委会提出任何形式的索偿要求。
2、如未能评出合适的获奖作品,组委会有权空缺相应奖项。各奖项的获得情况如有争议,以评审结果为准。
3、评选的具体要求、细则和安排由组委会适时制定并公告。评选组委会对本次评选活动保留最终的解释权。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一申先生
电话:13701862307
组委会办公室地址:政立路477号2号楼15楼